"烟花保险" 放烟花导致伤亡限额内给予赔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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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3日10:04 北京青年报 | |||||||||
1日,一种名为“烟花爆竹责任保险”的附加险种在成都亮相。据介绍,购买该保险的家庭成员在燃放质量合格的烟花爆竹时,对第三者造成了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保险公司将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付。不过,以下两类事故不在赔偿范围内:在当地政府规定的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及区域之外燃放所引起的事故和未经政府批准销售的单位出售的烟花爆竹或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所引起的事故。
文/《成都晚报》1 | |||||||||